一趟漫長的旅程,
又回到那五年前的地方,
洛杉磯,
不過這次這裡只是一個轉換點,
不是我行程中的起始點或是目的地。

趁著回程轉機的空檔,
在LA機場旁訂了間飯店,
準備好好玩他個兩天,
不過本來有另外一個同事R要同行,
卻臨時起了變化,
真的是應證了一句「計畫比不過變化,變化比不過老大一句話」。
所以這一趟LA懷舊之旅就只有我孤身上路。

從洛杉磯機場(LAX)要到市區,
現在可有多種選擇,
除了原有的SHUTTLE BUS、TAXI外,
如果要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話,
有兩個省錢的方式,
一個是搭FLY AWAY巴士直達市區三個點,
這個是要付費的,單次4元,必須先購票。
如果想要免錢的,
可以搭機場提供的LAX SHUTTLE,
G線可以接駁到捷運綠線的機場站,
或者是搭乘C線,
接駁到LOT C旁的公車轉運總站。
(PS 喜歡看飛機的也可以來這邊,
 旁邊就是LAX,
 大概每30-60秒就會有飛機起降。)


在美國要體認一句話,
「沒有車就沒有腳」,
最好最好的方式還是租台車開吧,
不過前提是你要領有當地承認的國際駕照,
並且你要有膽子開。

既然沒有車,只好靠著其他大眾運輸工具,
先靠著蹩腳英文跟老墨門房問了交通問題,
(老墨的英文真的很~難~懂!)
就往SANTA MONICA BEACH去了。

這邊算是故地重遊,
搭著Big Blue Bus就可以到那邊,
(翻成中文就是大藍巴
 ㄜ 還是別翻比較好聽!)
0.75的車資算是便宜又大碗。
相較於五年前的巴士,
現在還多了像台北公車的站名播報,
不過下車鈴還是停留在舊式沿著窗邊的一條線。


SANTA MONICA BEACH可以大概區分成兩個部分,
一個是沙灘樂園區,
另外一個則是徒步逛街區。




也許錯過了盛夏的最後一道陽光,
沙灘看起來冷冷清清,
這名為Muscle Beach,
應該是一堆猛男跟比基尼辣妹出沒之處阿!
只是怎麼連在打沙灘排球的都可以當我爸了,
比基尼更是連條肩帶都沒看到。





長長的木棧道上有著各式各樣的商店,
之前我喜歡VENICE Beach更勝於Santa monica,
原因就在於那邊比較保留原始風味,
而這的一切,
似乎跟台灣許多地方一樣,
太過於商業化。





另外,
這裡的鳥非常不怕人,
你可以靠的非常近他們都不會飛開,
最多往旁邊走個幾步。




而在美國也常常可以見到這種販賣機,
將1Cent還有製作所需費用放進機器,
一轉,
錢幣就變成有圖案的金屬片了。
不知道美國有沒有毀損國幣的罪,
不然要賠死了。




Santa Monica Beach另一邊則是類似西門町的徒步區,
各大品牌的商店都可以找到蹤跡。
當然在這裡展開了我的SHOPPING行程,
四件衣服外加一條LEVI'S 559,110美金,
還蠻便宜的。




另外在這邊發現了一組街頭藝人Band,
是由大提琴跟吉他組合而成,
我非常喜歡他們的音樂,
有點後悔沒有買CD,
這組人馬叫做Ken Oak Band,
音樂很柔和,
以大提琴襯底還有很溫暖的人聲,
想要聽聽看的可以從他們的官方網站進入,
http://www.kenoakband.com/
在band site\media裡的player可以聽到他們的音樂。


五年了,
摩天輪依舊在轉,
但自己的心情卻是跟五年前的完全不同,
也許多了點老練,
又或許失去了些最初的純真。
不過,
我果然還是不適合一個人出外,
也不適合在心有羈絆的條件下出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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